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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学院行政人员绩效考核的指导原则

发布日期:2018-08-17 来源:伍略咨询公司

  1系统性原则

  应充分认识到对行政人员实施绩效考核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任务或事件,而是整个学院人力资源管理或日常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因此,不能只一味关注绩效考核的考评环节,而忽视绩效考核的前事和后续工作的重要性,只有把绩效考核环节视为整个学院人、事、物管理体系中的一个环节,才有设计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方案基础。

  2稳定性原则

  在制定、实施了行政人员绩效考核方案后,则应保持绩效考核指标内容和考核标准在一个考核周期或者连续几个考核周期内不发生太大变化,以确保考核方案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考核组织者更不能私下因人情而异随意改动考核标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各个岗位的职责与考核指标能让被考核者所熟悉并为之规划自己的工作和目标,从而保持管理工作的稳定性。

  3开放性原则

  在考核方案的制定过程中必须要通过邀请代表参与制定方案或培训等手段,使学院内全体行政人员明白绩效考核的目的、内容、标准、程序、方法和周期等相关事宜,体现考核的公平性、公开性。对根据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不同岗位职责制定合适的绩效考核内容和标准。另外,考核结果要通过合适的渠道及时反馈给被考核者,让他们尽早知道自己存在的缺点。

  4独立性与差异性原则

  坚持独立性原则就是强调评价指标之间的界限应该清楚明晰,不能发生含义上的重复;坚持差异性原则就是强调评价指标需要在内涵上有明显的差异,使人们能够分清它们之间的不同之处。要做到这两点,就必须在确定绩效评价指标名称时仔细研究,理清每一个指标的内容和界限。

  5全过程反馈原则

  坚持全过程反馈原则就是在考核的过程中,考核组织者和被考核者之间要积极真诚地进行沟通与交流。被考核者应有机会参与到制定本岗位考核标准的过程中,并有进行自我评价和获知上级评价意见、评价结果的权利,考核组织者有义务通过谈话、信件等多层面积极的与被考核者交流、沟通,从在一个良性互动的氛围中提升个人绩效和组织绩效。